段文锋
2025年04月04日09:04 来源:学习时报
1953年7月,毛泽东在重印的《二中全会决议》上作批示强调,“不作寿、不送礼、少敬酒、少拍些掌、不以人名称地名、不把中国人和马恩列斯平列”等“六条规定”。
中央档案馆馆藏有一份1953年7月重印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文件——《二中全会决议》,在这件珍贵档案的首页上,毛泽东在醒目位置重重地写下“永远不要骄傲”6个大字,在批示结尾,他再一次强调了二中全会上立下的“六条规定”:不作寿、不送礼、少敬酒、少拍些掌、不以人名称地名、不把中国人和马恩列斯平列。这包含着怎样深邃的思考呢?
在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时候,辽沈、淮海、平津三大战役捷报频传,国民党军队主力基本上被消灭,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从根本上发生了动摇。“中国人民将要在伟大的解放战争中获得最后胜利,这一点,现在甚至我们的敌人也不怀疑了。”在革命胜利发展的形势下,骄傲自满的情绪在党内有了滋长的苗头,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警觉。
早在1945年4月21日召开的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,毛泽东就指出:“我们必须谨慎谦虚,不要骄傲急躁,要戒骄戒躁。”1949年3月5日,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,他进一步告诫全党:“因为胜利,党内的骄傲情绪,以功臣自居的情绪,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,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,可能生长。”“资产阶级的捧场则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。”“可能有这样一